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莱芜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受强冷空气影响,预计23日至26日,我市将出现寒潮天气,伴有强降温、降雪和大风天气。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消防支队在联合督导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消防水泵房设置不规范、消防水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冬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需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特别是加强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交底。
二、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专人监护。
三、高空焊接作业必须设置接火盆,作业区正下方及周围10m范围内应清除可燃物,验收合格方可作业;工完场清,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场。
四、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室外及室内临时消防水系统,并落实保温措施,保证低温天气系统正常使用。
五、需规范设置消防水泵房,泵房位置便于日常巡查,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总断路器上端接入,水泵数量满足一用一备要求,且压力满足充实水柱长度要求。
六、楼梯间、电梯间、地下室等部位,需设足够照明,满足应急疏散要求。
七、生活区应单独设置电动工具充电室,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电动车集中充电点,严禁在宿舍内充电。
八、气温低于0℃时,现场停止洒水降尘相关作业,保证人员通行安全。
九、应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加强进出现场人员管理,测温登记到位。
各参建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区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加强巡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消防支队将按照“四不两直”工作要求,继续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工作联合督导,将加大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问题和隐患的处罚处理力度,采取约谈、记分、罚款等多种手段,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理。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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