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驻鲁高等院校,各有关科研单位、行业协(学)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省建筑节能事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我省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推广应用,加快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依据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研究制定《山东省建筑节能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目录》(2021年版),现公开征集建筑节能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技术产品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涉及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3类技术产品,涵盖我省建筑节能领域技术、产品(材料)、工艺、设备等。征集范围主要包括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外墙保温技术、屋面保温技术、墙体材料、建筑门窗及配件、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利用技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技术、建筑电气技术等产品及相关技术。
二、征集要求
(一)推广类技术产品。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相关产业政策、强制性标准要求,节能减碳效果明显,有利于促进建筑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备必要的技术标准、设计图集、施工工法等配套标准化应用技术文件;经工程实践应用,证明其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科技成果无权属争议。
(二)限制类技术产品。技术产品在现有市场中尚有使用价值,可在特定的工程类型和部位或在特定条件下使用的。
(三)禁止类技术产品。国家和我省已明令禁止使用的;严重制约行业技术进步,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生产工艺落后,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不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
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提报本地区技术建议征集表及本地区各类墙体保温系统、保温材料及节能门窗技术产品应用情况统计表,行业协(学)会负责提报本行业建议征集表,驻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直属有关单位可直接推荐。
(二)请如实填写《山东省建筑节能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目录建议表》(附件1)、《 市2019-2020年度主要墙体保温系统、保温材料及节能门窗技术产品应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电子版和pdf版(加盖公章)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
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联系人:孙鲁军、江香玉,电话:0531-83180933,邮箱:fzysunlujun@shandong.cn;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节能科技处联系人:祝兵、陈恒亮,电话:0531-87087013、87087012。
附件: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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